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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在基金销售中违规,三家银行的厦门分行均被要求责令改正

    2022-12-01 07:59:49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彭水萍


    【资料图】

    今日,厦门证监局披露了三家银行的厦门分行在基金销售中都存在违规行为,最终都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涉及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基金销售、部分投资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是合格投资者等。

    三家银行在基金销售中违规

    根据厦门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近期共有三家银行的厦门分行都在基金销售中存在违规行为,具体来看:

    1、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厦门证监局指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五项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三是,未每半年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四是,适当性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五是,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2、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

    厦门证监局指出,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四项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评估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时,未考虑投资者收入来源、债务等因素;三是,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个别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四是,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3、招商银行厦门分行

    另外,厦门证监局指出,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多达六项违规行为,一是,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三是,未每半年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四是,适当性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五是,评估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时,未考虑投资者收入来源因素;六是,未按要求报备反洗钱工作相关材料。

    最终这三家银行的厦门分行均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规行为在基金销售中屡有发生

    记者注意到,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在基金销售机构中均属于保有规模靠前的银行。

    中基协数据显示,在今年第三季度的基金销售机构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中,招商银行的股票 + 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达 6291 亿元,排在第一位,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 8081 亿元,排在第二位。

    同样是在今年第三季度,建设银行的股票 + 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 3572 亿元,排在第五位,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 4162 亿元,排在第六位;兴业银行的股票 + 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为 1213 亿元,排在第十位,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 1856 亿元,排在第十二位。

    可以看出,即使是保有规模居前的机构,在基金销售中同样也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其实像这样由于在基金销售中的不合规行为而被处罚的例子并不少见。

    比如在上个月,河北证监局也曾对河北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同样包括了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另外,还存在未及时建立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合规人员配备不足等情形。

    还有在今年八月份时,吉林证监局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也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也包括了: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等。

    此外,从记者的亲身体验来看,在跟一些银行理财经理进行交流时,也经常能听到他们一些不合规的操作建议,比如在风险测评时的倾向性指导,营销产品时对于收益预期的一些表述等。

    关键词: 销售业务 基金从业资格 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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